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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HA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关于将UV-328 列入《公约》 附件A 的建议以及拟议修正的案文草案
来源:POPs官网 | 作者:沐睿科技 | 发布时间:2023-12-06 | 302 次浏览 | 分享到:
决定修正《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A 第一部分,插入下列横栏,将UV-328 列入其中,并有特定豁免:

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一次会议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关于将UV-328 列入《公约》 附件A 的建议以及拟议修正的案文草案


一、 导言
1.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在POPRC-17/3 号决定中通过了UV-328 的风险简介1,并认定UV-328 由于其远距离环境迁移而可能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因而有必要采取全球行动。
2. 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在POPRC-18/2 号决定中通过了UV-328 风险管理评价2,并根据《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第8 条第9 款,决定建议斯德哥尔摩公约缔约方大会考虑将UV-328 列入《公约》附件A,且有该决定第2 段所载的特定豁免。
3. 秘书处依照《公约》第21 条第2 款,于2022 年10 月27 日向公约缔约方和签署方通报了委员会关于UV-328 的建议。通报是在缔约方大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之前提前六个月以上发出的,秘书处还在其中邀请缔约方发表评论意见。从缔约方收到的关于按委员会建议、拟将化学品列入《公约》附件A、B 和(或)C的评论意见汇编,载于UNEP/POPS/COP.11/INF/24号文件。UV-328风险管理评价的执行摘要以及载有委员会建议的委员会决定转载于本说明附件。该执行摘要未经正式编辑。

4. 如《公约》第8 条第9 款所述,缔约方大会应在适当考虑到委员会的建议、包括任何科学上的不确定性之后,根据预防原则,决定应否将化学品列入《公约》附件A、B和(或)C,并为此规定相应的管制措施。如果缔约方大会决定将化学品列入附件A、B 和(或)C,将依照《公约》第21 和22 条对相关附件作出相应的修正。
二、 建议采取的行动
5. 缔约方大会不妨通过一项措辞大致如下的决定:缔约方大会,
审议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转交的UV-328 风险简介和风险管理评价,3表示注意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将UV-328 列入《公约》附件 A 并有特定豁免的建议,4
1. 决定修正《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A 第一部分,插入下列横栏,将UV-328 列入其中,并有特定豁免:

化学品

活动

特定豁免

UV-328

(化学文摘社编号25973-55-1)

生产

根据本附件第[十二]部分规定,允许登记簿中所列缔约方享有的特定豁免

使用

根据本附件第[十二]部分:

  • 机动车辆

 • 采血管中的机械分离器

 • 汽车涂料、工程机械涂料、轨道交通涂料和大型钢结构重防腐涂料的工业涂料应用

 • 偏振片中的三醋酸纤维素膜;相纸

 • 符合本附件第[十二]部分第2 (b)段规定的应用的物品的更换部件

 

2. 又决定在附件A 中插入新的第[十二]部分如下:

第[十二]部分
UV-328

1. UV-328 的生产和使用应予取缔,但已根据第4 条通知秘书处、告知其生产和(或)使用此种化学品意图的缔约方除外。
2. UV-328 的生产和使用可获得特定豁免,但仅限于以下方面:
(a) 根据第4条,自修正生效之日起五年内:
(一) 机动车辆;
(二) 采血管中的机械分离器;

(三) 汽车涂料、工程机械涂料、轨道交通涂料和大型钢结构重防腐涂料的工业涂料应用;
(四) 偏振片中的三醋酸纤维素膜;相纸;
(b) 下列应用中物品的更换部件,直至物品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直至2044年,二者中以先达到的时间点为准:
(一) 机动车(涵盖所有陆地车辆,如汽车、摩托车、农用和建筑车辆以及工业卡车);
(二) 用于农业、林业和建筑的固定式工业机械(如塔式起重机、混凝土设备和液压破碎机);
(三) 医疗和体外诊断设备(如超声诊断设备、软式内窥镜、免疫分析仪、临床化学分析仪和凝血分析仪)中的液晶显示器;
(四) 用于分析、测量、控制、监测、测试、生产和检验的仪器(如记录仪、红外辐射温度计、数字存储示波器和射线检测仪)中的液晶显示器


附件
UV-328风险管理评价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的建议

一、 UV-328风险管理评价执行摘要1
1. 2020年,瑞士提交了将UV-328列入《公约》附件A的提案。2022年1月,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UV-328由于其远距离环境迁移而可能对人类健康和(或)环境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因而有必要采取全球行动。设立了一个闭会期间工作组以编写UV-328风险管理评价,包括依照《公约》附件F对可能的控制措施进行分析,供委员会在2022年9月的第十八次会议上审议。
2. UV-328是一种苯并三唑酚,其酚类部分的第四位和第六位被两个叔戊基取代。UV-328于2006年作为一种可能引发关注的物质被列入《保护东北大西洋海洋环境公约》(《奥斯巴公约》),并有几个国家对其采取了国家管制行动。
3. UV-328已在生产,全球产量高于每年1 000 吨(吨/年)。数据表明,大多数国家进口该物质,而不是在国内生产。UV-328被用作紫外线吸收剂,因为其可以吸收全光谱紫外线而不被破坏。根据现有资料,主要用途存在于汽车行业(例如在汽车油漆、涂料、密封剂、粘合剂、塑料和橡胶中使用,以保护材料免受紫外线引起的降解或变色),以及在各种汽车液体中使用(例如冷却液和液压液,以及机油中的润滑剂等)。它还可作为塑料和橡胶中的添加剂和印刷油墨,用于户外家具、建筑材料和食品包装(非食品接触层)和木制品。其它用途还包括皮革和纺织品以及化妆品中的各种应用。在塑料和涂料中使用的典型浓度范围为0.1%至3%(重量比),在皮革、纺织品和化妆品中为0.1%至10%(重量比)。此外,就汽车清漆和船舶面漆中的消费者用途而言,美国材料安全数据表确定的UV-328浓度范围最高为10%。
4. 过去和现在的UV-328生产、制造、运输和最终使用造成该物质在生命周期的所有阶段产生释放,还会在含UV-328的产品的使用、处置和报废处理过程中产生释放。由于UV-328不会与材料发生化学结合,因此该物质可能会从产品中释放并进入环境,这意味着使用和废弃是重要的释放阶段。应特别注意含UV-328的塑料垃圾,它们可能是海洋环境中的主要UV-328来源,也是摄入塑料的生物群的主要接触途径。其他释放来源包括机器清洗液、洗涤剂、化妆品、香水和空气清新剂,以及纺织品。作为肥料施用的污水污泥也是释放到环境中的UV-328来源。
5. 最有效的控制措施是将UV-328列入《公约》附件A,禁止生产、使用和进出口,且无豁免。由于其在整个生命周期内发生释放,因此还有必要对含UV-328的库存和废物实行无害环境管理。
6. UV-328的替代品广泛可得,即其他苯并三唑酚物质、二苯甲酮、受阻胺光稳定剂(HALS)、草酰苯胺和氰基丙烯酸酯。对于UV-328的最相关应用而言,似乎有技术上可行且易得的更安全的替代品。尚未发现关于哪些特定用途没有化学或非化学替代品的信息。业界反馈为此提供了佐证,意味着这些替代物质是UV-328的可行替代品。由于尚未在欧洲联盟提交授权申请,因此预计欧盟将在2024年之前停止UV-328的市场投放。上述替代化学品可用于稳定塑料,具体取决于最终塑料应用的特定要求。然而,每种紫外线吸收剂都有其特定的物质特性,几种UV-328替代品的有害程度可能与UV-328相当。用其他苯并三唑酚物质来替代便尤其属于这种情况,

此类物质已被添加到欧盟的授权清单中或正在进行持久性、生物积累性、毒性(PBT)评估,而二苯甲酮等其他潜在替代品也属于这种情况。因此,在选择候选替代品时必须进行评价,以免降低特定产品的性能。应仔细选择UV-328的替代品,以免造成令人遗憾的替代。应寻求较安全的替代品。根据某些公司的说法,UV-328的成本效率高于替代品。替代品的效率可能不如UV-328,但危害特性得到改善。对UV-328替代品的评价可能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最长可达数年。
7. 欧洲汽车制造商协会(ACEA)目前正在逐步淘汰UV-328。到2026年,该物质将从新产品中逐步淘汰。因此,欧洲汽车制造商协会的结论是,对UV-328的禁令不应在2026年1月之前生效。然而,即便是在此日期之后,对于含UV-328的更换部件而言也有各种挑战。欧洲汽车制造商协会指出,替代更换部件中的UV-328是不可行的,尤其是对于已不再量产的车辆或更换部件已停产并已进入库存的车辆而言。针对更换部件的有时限豁免可以避免对更换部件制造商和车辆维修产生不必要的影响,但豁免范围应尽可能狭窄和具体,以避免不必要的接触。同样,工业机械(农业机械、建筑机械、医疗设备、电气和电子仪器)的更换部件也面临类似的情况。此外,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英国)已申请在2027年11月之前对UV-328用于制造采血管中的机械分离器实行有时限的豁免,以符合国内法规。中国也已申请对汽车涂料、工程机械涂料、轨道交通涂料和大型钢结构重防腐涂料等工业涂料应用以及偏振片中的三醋酸纤维素膜和相纸实行有时限的豁免;
8. 应依照《公约》第6条第1 (d)款以无害环境的方式管理含UV-328的废物。为了能够破坏或不可逆地转化废物中的UV-328成分,并避免回收、循环利用、再生、直接重用或替代用途,应将含UV-328的材料与废物流分离。《公约》不允许重复使用和回收利用含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废物和库存。然而,当产品进入废物流时,有时不清楚其中是否含有UV-328,而且产品可能难以分离。为了进行分离,必须了解哪些产品和(或)组件含有UV-328。该信息应由生产商提供。
9. 依照《公约》第6条销毁含UV-328的废物,据认为是确保该物质不再扩散和排放的最高效方式。现有数据表明,UV-328会在448°C的温度下分解,因此可在适当的废物焚化设施中将其完全销毁。将与《巴塞尔公约》联合评价销毁和永久转化废物中的UV-328的技术。
10. 已经在各种环境介质中检测到UV-328,其中包括环境空气、水、土壤、沉积物、生物群和人。它被认为具有持久性和生物积累性,对人类健康和(或)环境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由于其能够远距离环境迁移,因此已在全世界的许多区域检测到。在全球消除UV-328有望为人类健康和环境产生正面影响。
11. 委员会建议斯德哥尔摩公约缔约方大会依照《公约》第8条第9款,考虑将UV-328列入附件A并具体规定相关控制措施,同时对以下方面的生产和使用给予特定豁免:机动车辆;采血管中的机械分离器;汽车涂料、工程机械涂料、轨道交通涂料和大型钢结构重防腐涂料的工业涂料应用;偏振片中的三醋酸纤维素膜;相纸(需遵循第4条规定);以及下列应用中物品的更换部件,直至物品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直至2044年,二者中以先达到的时间点为准:
(a) 机动车辆;2
(b) 农业、林业和建筑业用固定式工业机械3;

(c) 医疗和体外诊断设备4中的液晶显示器;
(d) 用于分析、测量、控制、监测、测试、生产和检验的仪器5中的液晶显示器。
二、 载有委员会建议的决定
POPRC-18/2:UV-328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在POPRC-16/3号决定中,认定UV-328(化学文摘社编号25973-55-1)符合《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D规定的筛选标准,依据《公约》第8条第6款评价了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UV-328风险简介6,在POPRC-17/3号决定中,决定UV-328由于其远距离环境迁移而可能对人类健康和/或环境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因而有必要采取全球行动,依据《公约》第8条第7 (a)款完成了UV-328风险管理评价的编写,
1. 通过UV-328风险管理评价;7
2. 依据《公约》第8条第9款,决定建议缔约方大会考虑将UV-328列入《公约》附件A,并对以下方面的生产和使用实行特定豁免:机动车辆;采血管中的机械分离器;汽车涂料、工程机械涂料、轨道交通涂料和大型钢结构重防腐涂料的工业涂料应用;偏振片中的三醋酸纤维素膜;相纸(需遵循第4条规定);以及下列应用中物品的更换部件,直至物品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直至2044年,二者中以先达到的时间点为准:
(a) 机动车辆;8
(b) 农业、林业和建筑业用固定式工业机械9;
(c) 医疗和体外诊断设备10中的液晶显示器;
(d) 用于分析、测量、控制、监测、测试、生产和检验的仪器11中的液晶显示器。
3. 建议缔约方大会鼓励缔约方和其他各方在有可行和高效的UV-328替代品时使用替代品,同时考虑到所确定的某些替代品因潜在有害作用而可能对环境、人类健康和社会经济产生不利影响。


目前汽车行业MDS面临的现状


目前汽车行业普遍通过供应商提交CAMDS或IMDS管控材料中是否含有REACH法规管控的物质,但是实际填报数据中,有不少企业提交的MDS数据并不真实,可能原因有如下:

  • 供应商填报工程师不熟悉该如何填报,材料分类不正确、成分填写不完整、成分质量百分比不正确;

  • 供应商填报工程师知道填报规则,但是材料中含有法规管控的物质,有意将该物质错填或物质质量百分比降低;

  • 供应商没有完整的有害物质管控体系,零件中部分材料是由下级供应商提交,审核工程师没有严格审批数据;

  • 供应商有完整的有害物质管控体系,没逐级将要求贯穿到下级供应链,导致下级供应商提交的数据错误或填报不正确;

  • 有些外协件是代理贸易商供货,且没有专职的工程师填报,对材料及法规不熟悉,这也可能会影响提交的数据不正确;

  • 有些企业可能是首次为汽车行业提供产品,企业没有专职的工程师填报,对材料及法规不熟悉,这也可能会影响提交的数据不正确。


上海沐睿解决方案服务

零件材料数据咨询与培训


  • MDS系统咨询与培训,提供MDS系统使用、数据操作、问题解决等咨询与培训,帮助客户内部产品合规管理人员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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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供应商MDS收集状态跟踪,为OEM、Tier1等提供完整的产品MDS收集策划与跟踪服务,满足项目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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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DS数据转换,根据客户需要,完成IMDS&CAMDS数据相互转换,帮你省去重复填报系统数据的困扰


零件材料合规性筛选

汽车是由大于10000个不同零件组成,用的材料也比较复杂,有各种金属材料、塑料、橡胶、陶瓷、皮革、织物、玻璃、液体、胶粘剂等,相同材料不同的生成企业的工艺配方却不同,这也导致汽车材料应对法规符合性的复杂性,上海沐睿成立于2014年5月,主导立项REACH团标-汽车行业重点管控化学物质 第1部分:应用指南,标准编号-T/ZTCA 011.1—2022 ,已于2022年10月31日正式发布。

原文官方链接:http://www.ttbz.org.cn/StandardManage/Detail/69827

由上海沐睿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合规筛选工具,通过对产品数据与法规有害物质数据库的筛选,准确分析找出产品中含有有害物质的材料,系统筛选可以避免人工筛查过程中疏漏的问题,提高MDS筛查的准确性和高效。

为了符合欧盟的法规要求,降低因为违反REACH而被处罚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建议从您的供应商采购合规材料,请联系您的供应商并告知您需要制造的材料应符合现行的法规条款,要求供应商提交材料合规性确认或来自第三方实验室的评估或测试报告。

上海沐睿依据REACH汽车行业指南4.0,通过评估+高风险物质检测方案与整车或总成全部检测的方案比较可为企业节约35%~45%的开发成本。

上海沐睿参与QC/T 942-2021六价铬标准修订,并且是上汽、长城、吉利、奇瑞、特斯拉等众多主机厂认可的欧盟REACH法规服务机构。


针对REACH法规的义务要求,汽车整车以及零部件企业应该如何应对,建议企业从以下几点应对:

  • 企业需要建立内部法规跟踪机制,及时了解国外法规最新制修订进展,如欧盟REACH法规的更新情况,关注国外执行机构通报情况等,避免因管控物质更新跟进不及时而导致的违规风险。另外,也需要关注欧盟ELV法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法规等,与REACH法规同步应对。

  • 建立企业内部的REACH管理保障体系,如绿色物品采购标准书、绿色采购方针、化学管理手册等绿色采购体系,将法规管控要求逐级贯穿至产品的设计开发、物料认证、供应链开发与管理、采购过程、外包过程、制造、检验、产品标识与追溯过程控制、变更管理等关键过程,降低产品风险。

  • 汽车有害物质相关法规管控有害物质数量众多,如GADSL清单中涉及的物质上千项,REACH法规SVHC和附录17管控的物质也几百项。建议汽车企业创建自身高风险数据库,识别各类材料中的高风险物质,通过适当的判定规则确定零件风险等级,对不同风险等级的零件开展分级管理,实现有害物质精准管控,提高管控效率,降低管控成本。

  • 通过对内部员工及外部供应商进行REACH法规培训,帮助企业及供应商了解相关要求,培养法规意识及能力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 建议企业定期开展摸底自查,能及早发现风险项并及早整改,加强有害物质生产一致性控制,确保产品持续符合性。







来源:POPs官网

上海沐睿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是国内专业从事汽车法规合规的第三方咨询公司,多年来,为上汽,长城,宇通,大通,爱驰,蔚来等OEM提供汽车环保法规合规服务,团队跟踪与研究全球的环保合规,期待为更多的企业提供服务。www.automd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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