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盟开展业务的公司必须遵守REACH和RoHS法规要求。REACH(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要求对化学物质进行注册,而RoHS(有害物质限制指令)则限制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特定有害物质。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REACH附件17及其与SVHC清单的区别。
什么是REACH附件17?
REACH法规附件XVII(第2023/2072号欧盟委员会法规最新修订)是限制或禁止在欧盟市场上投放的消费品中使用特定有害物质、混合物或物品的清单。该附件根据REACH法规第67-72条制定,列出了严格限制条件的物质清单。
具体限制要求因物质和产品类别而异,包括但不限于:
REACH附件17与SVHC清单的区别
虽然附件XVII和SVHC候选清单(根据第1907/2006号法规第59条建立)都属于REACH法规框架,并列出了被认为对人类健康或环境有害的化学品,但两者在监管要求上存在显著差异:

SVHC候选清单要求:
附件XVII则采取更严格的监管方式:
企业需同时关注SVHC清单的更新(通常每年两次)和附件XVII的修订,以确保产品持续符合欧盟市场要求。最新修订的附件XVII新增了对微塑料的特定限制(第78条目),将于2025年10月起分阶段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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