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9日,欧盟委员会 (EC)宣布就其根据法规 (EU) 2019/ 附件 I 的 A 部分监管全氟己烷磺酸 (PFHxS)、其盐类和 PFHxS 相关化合物的提案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磋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第 1021 号条例(POP Recast Regulation,合并版至2022年12月)。
表1 总结了修订法规 (EU) 2019/1021 附件 I 部分 A 部分的法规草案要点。
物质
| 范围 | 中间用途或其他规范的特定豁免 |
全氟己烷磺酸及其盐类
| 物质、混合物或物品 | ≤ 0.025 毫克/千克 |
全氟己烷磺酸相关化合物
| ≤ 1 mg(所有 PFHxS 相关化合物的总和) |
全氟己烷磺酸和全氟己烷磺酸相关化合物 | 消防泡沫混合物
| ≤ 0.1 mg(在本修订条例生效后三年内进行审查,以降低限值) |
根据公告,对拟议法规的评论将在 2023年3月9日之前接受。
来源:www.automds.cn/page148?article_id=2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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